发布日期:2024-09-01 13:11 点击次数:85
平安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
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
编制日期:2024 年 8 月 23 日
送出日期:2024 年 8 月 29 日
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,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。
作出投资决定前,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。
一、产品概况
基金简称 平安鑫瑞混合 基金代码 011761
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鑫瑞混合 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1761
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鑫瑞混合 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1762
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鑫瑞混合 E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2076
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
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
司
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
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6 月 1 日 -
期
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
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
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
基金经理 张恒 经理的日期
证券从业日期 2011 年 7 月 1 日
其他 无
二、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
(一)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
在控制风险、确保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,追求较高回报率,力争实现基金资产
投资目标
长期稳健增值。
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,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(包括
主板、中小板、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、存托凭证)、衍生工具
(股指期货、国债期货、股票期权、信用衍生品等)、债券(包括国债、央行票据、金
融债券、企业债券、公司债券、中期票据、短期融资券、超短期融资券、次级债券、政
府支持机构债、政府支持债券、地方政府债、可转换债券、可分离交易可转债、可交换
投资范围 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)、资产支持证券、债券回购、同业存单、银行
存款(包括协议存款、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)、货币市场工具、现金等,以及法律
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,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。
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,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,可
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。
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: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-30%。本基金
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20%,投资于可交换债券、可转换债券(含
分离交易可转债)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20%。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、
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,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%的现金
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。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、存出保证金、应收申购款
等。股指期货、国债期货、股票期权合约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。
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,基金管理人在履行
适当程序后,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。
主要投资策略 期货投资策略; 5、国债期货投资策略;6、股票期权投资策略;7、资产支持证券投
资策略;8、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。
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×15%+中债综合指数(总财富)收益率×85%
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,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,高于债券型
风险收益特征
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。
注: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“基金的投资”。
(二)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/区域配置图表
注:由于四舍五入原因,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。
(三)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/最近十年(孰短)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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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、数据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;
三、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
(一)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
以下费用在申购/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:
平安鑫瑞混合 A
份额(S)或金额(M)
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/费率
/持有期限(N)
M 申购费 1,000,000≤M<2,000,000 0.60%
(前收费) 2,000,000≤M<5,000,000 0.40%
M≥5,000,000 1,000 元/笔
N<7 天 1.50%
赎回费
N≥180 天 0.00%
平安鑫瑞混合 C
份额(S)或金额(M)
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/费率
/持有期限(N)
N<7 天 1.50%
赎回费 7 天≤N<30 天 0.50%
N≥30 天 0.00%
平安鑫瑞混合 E
份额(S)或金额(M)
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/费率
/持有期限(N)
赎回费 N<7 天 1.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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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≥30 天 0.00%
注:C 类/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。
(二)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
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:
费 用 类
收费方式/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
别
管理费 0.6%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
托管费 0.16% 基金托管人
销 售 服 平安鑫瑞混合 C 0.4%
销售机构
务费 平安鑫瑞混合 E 0.5%
审 计 费
用
信 息 披
露费
其 他 费
按照有关规定和《基金合同》约定,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。
用
注:相关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,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,且年金额为预估值,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
定期报告披露为准。
投资人重复申购,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。
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 A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承担,不列入基金财产,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
推广、销售、登记等各项费用。
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,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。
(三)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
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,在持有期间,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:
平安鑫瑞混合 A
基金运作综合费率(年化)
持有期间 0.92%
注:基金管理费率、托管费率、销售服务费率(若有)为基金现行费率,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
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。
平安鑫瑞混合 C
基金运作综合费率(年化)
持有期间 1.32%
注:基金管理费率、托管费率、销售服务费率(若有)为基金现行费率,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
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。
平安鑫瑞混合 E
基金运作综合费率(年化)
持有期间 1.42%
注:基金管理费率、托管费率、销售服务费率(若有)为基金现行费率,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
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。
第 4页 共 5页
四、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
(一) 风险揭示
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。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。
投资有风险,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《招募说明书》等销售文件。
投资者投资本基金面临包括:市场风险、管理风险、流动性风险评估及流动性风险管理、股指期货、
国债期货、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、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、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风险、投资
信用衍生品的风险、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、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、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
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。
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,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%-30%,因此,境内股票市场和债券
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,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。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
势,加强对市场、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,持续优化组合配置,以控制特定风险。
(二) 重要提示
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,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,也不表
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。
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、诚实信用、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,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
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
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,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。
各方当事人同意,因《基金合同》而产生的或与《基金合同》有关的一切争议,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
决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,仲裁地点为北京市,按照中国国际经济
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,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。除非仲裁裁决
另有规定,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。
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,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,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,
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。因此,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,如需及时、准确
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,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。
五、其他资料查询方式
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
网址:www.fund.pingan.com 客服电话:400-800-4800(免长途话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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